搜索
确认
取消
1
当前位置
/
/
/
感康 布洛芬缓释胶囊

感康 布洛芬缓释胶囊

适应症: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零售价
0.0
市场价
0.0
浏览量:
1000
产品编号
数量
-
+
库存:
所属分类
返回列表
1
详细介绍
参数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通用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911202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774

成份: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 蔗糖丸芯、硬脂酸、聚维酮K30。

适应症: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肠胃气胀、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一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和哮喘加重。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  病,肝功能衰竭,肝炎。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唇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液体潴留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9.如出现以下症状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有时伴有呼吸困难或唇、舌、咽喉或面部水肿;皮疹、脱皮和口腔溃疡;哮喘加重;胃溃疡、吐血或褐色渣粒(像咖啡渣),或排出黑色柏油样大便;肠道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加重;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发热、喉咙痛、口腔溃疡、面色极度苍白或虚弱;患脑膜炎(症状可能包括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感觉意识混乱);特别是如果您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尿量比平时少或多,尿液混浊,尿中带血,或您的背部疼痛和/或肿胀(特别是腿部);感觉呼吸困难或腿脚肿胀,胸痛,突发单侧无力,突发口齿不清;出现肝脏问题,如黄疸,症状可包括皮肤和眼白变黄。

禁忌:

1.对布洛芬、本品中辅料、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肝病、肾病及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除非医生建议使用。

6.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7.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2. .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 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5. 不得咀嚼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
  6.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 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可能引起支气管痉

 挛)和过敏性疾病患者、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胃肠道不适、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卒中)、有系统性红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11.如岀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2.在有溃疡史、特别是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增加非甾体抗炎药的服用剂量会增加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的风险。

13.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相同,长期服用布洛芬会导致肾乳头坏死和其他肾病理变化。在那些肾前列腺素对维持肾灌注发挥代偿作用的患者中,已观察到肾毒性。在这些患者中,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导致剂量依赖性的前列腺素合成量降低,并导致肾血流降低,从而加剧肾脏代偿失调。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该反应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

14.尽可能使用本品的最低剂量及最短治疗时间来缓解症状。布洛芬可能会轻微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在釆用高剂量和长期治疗时,出现这种风险的可能性会增加。

15.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勿服用。

16.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17.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类(如华法林)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布洛芬与氨基糖苷类、糖皮质激素、抗血小板药物如阿司匹林、环孢霉素、CYP2C9抑制剂(如伏立康唑和氟康唑)、利尿剂、锂、喹诺酮类药物、齐多夫定、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联合使用已有相互作用的报道,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

 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保存。

包装:药用铝箔/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固体药用复合硬片泡罩,每板8粒,每盒2板。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企业: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高新区台北路65号

邮政编码:132013

电话号码:400-159-0431

传真号码:0432-66910505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未找到相应参数组,请于后台属性模板中添加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胜利大街498号吴太商务中心21层
电话:(86) 0431-82909995

邮箱:wt@wutaigroup.com

留言咨询

留言应用名称:
客户留言
描述:

联系我们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吴太集团_吉林省北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吉)-非经营性-2018-0027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长春  吉ICP备13005364号-1